公众全民讯(薛如怀 张媛)山东省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主要担负对两个监狱执行刑罚监督任务。针对这一特点,年初以来,该院为了把预防狱警队伍职务犯罪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将预防工作与日常检察监督工作同步实施,使其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初步形成的“检察监督+”预防工作新模式,既增强了预防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又实现了预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如此以来,狱警违法违纪现象和职务犯罪同比大幅减少,该院也因此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监狱多次赞誉。
检察监督+警示教育
紧密结合日常检察监督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既及时督促其依法纠正,又从预防职务犯罪的高度,通过不拘泥于形式且带有警示性、有针对性的随机教育、小范围提醒、个别谈话或者集中上课等灵活多样的方法,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其自我防范认识上到位、行动上自觉。年初至今,累计对两个狱警进行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173次。
检察监督+预防建议
针对个别狱警引不起足够重视的小事细节,诸如平时律己不够严格、执法不够规范、对罪犯计分考核不够公正以及与罪犯亲属不适当接触等现象,督促其迅即整改的同时,视情向狱警提出口头预防建议,或者向监狱发出书面预防建议书。
检察监督+纠正违法
监管活动和报请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监狱易发、多发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的重点环节。基于此,一方面切实加大全程、同步监督的力度,倒逼狱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另一方面,对构成违法但尚不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法律和《监狱检察办法》的规定,在及时向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基础上,根据其违法问题的种类、性质和危害程度,建议监狱严格按规定对相关监区、科室或者狱警作出处理,以警戒他人。
检察监督+案件通报
全面收集一个时期、一定阶段各地检察机关查办的监狱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分门别类地梳理汇总后,形成有分析、有教训、有对策、有建议的书面材料通报给各监狱,督促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自我警醒、引以为戒,严格落实预防责任制,做到警钟常敲、长鸣。
检察监督+联席会议
立足于预防工作抓早、抓小,落细、落实,防患未然,以适时与监狱召开联席会的形式,检监共同分析研判狱警队伍在履职尽责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和潜在的诱发职务犯罪的各种因素,从检察监督的角度指出健全完善预防机制的路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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