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普法”力推“美丽乡村”建设
全民公众讯(明来 张美良)为有效保护寨头景区旅游资源和人文资源,近日,三穗县台烈镇组织“两违”办、国土所、司法所等部门在寨头景区开展“两违”清理执法行动。
台烈镇寨头村位于三穗县城南部,距镇政府驻地3公里,距县城18公里,全村共辖28个村民小组,1571户,5456人,苗族人口占99.9%,是全国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之一,有“千里苗疆门户”之称。2013年被列为全州美丽乡村和旅游景区“6个20”工程建设单位、国家农业部全国1100个“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随着寨头景区与市场经济不断融合,少数群众不服从统一规划、违法变更土地用途、在交通要道沿线耕地上无证建筑、在高压电下面直接建房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破坏了寨头景区的旅游资源,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现状,司法所工作人员向10余名两违”人员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对围观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执法工作组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建筑施工人员进行了批评和法制教育。
此次“两违”清理行动,共对7户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对2户采取强制措施并罚款,对3户停止供电,对1起逾期不予整改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收缴建筑施工工具若干。
通过开展两违清理行动,有效遏制了“两违”势头,为维护景区的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