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刘淑敏)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日前,湖口县司法局印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肃纪律的通知》,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重申“十二个严禁”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二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钓鱼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上班时间打麻将、玩牌、下棋或视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不请假擅离岗位;严禁违反规定,工作日中餐饮酒,下午酗酒。
《通知》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局属各单位、股室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新《准则》《条例》的学习,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实的行动,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二十条和县纪委关于《重申八项规定、落实八项禁令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到实处,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班子、队伍的表率,带头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局纪检组将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正风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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