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2015年35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1月26日,宁夏区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2015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主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5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全年开展4轮巡视,对3个地级市,12个县(区)和6个区直部门(单位)和8家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巡视,发现“四个着力”方面问题线索220件,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59件。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见》,通过组织制作、下发学习《忏悔录》和警示教育片,开展新任职区管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全区3.7万余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注重抓早抓小,约谈区管干部84人,函询43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365件(次),初核2088件,立案891件,处分849人。
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9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起。紧盯新问题新苗头,持续狠刹“四风”,对全区120余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2个,处理相关责任人17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1人,13次对27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在区、市、县三级全面开展“电视问政”,推动解决问题1201个,问责处理93人,并着力解决“庸懒散软拖”等问题,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持续深化“三转”,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经调整后执纪审查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大机关和政协机关派驻6家纪检组,扩大监督覆盖面。坚持严抓严管,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约谈18人,严肃查处了永宁县监察局原局长王志刚严重违纪案。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打造执纪“铁军”。(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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