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委政法委以“五个建立”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机制
全民公众讯(祁锡江)新春上班第一天,沭阳县委政法委就召开了“收心会”。该委常务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李丙楷就如何抓好维稳工作、搭建好维稳桥梁提岀了“五条意见”。要求全委人员要速战速决干工作,深入基层接“地气”,紧紧围绕“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多元化化解机制”这个课题,组织人员到有关乡镇、街道开展调研活动,探讨经验做法,提岀指导性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各村(居)“五大员”队伍。
即“户籍协管员、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治安信息员、义务巡防员”。拉长政法综治服务“链条”,对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行统筹兼顾,齐抓共调。
二建立和完善“五老义务调解员”队伍。
在全县各村(居),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群众老代表、老族长为“五老义务调解员”,充分利用他们人熟、地熟,在群众中具有很高威信的优势,巧解百家事、热情宣传党的惠民利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这把“开心钥匙”解矛盾。并在全县大力推广七雄街道“党员义务调解室”的经验做法,用法治思维和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
三建立基层“专职大调解”队伍。
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完善和配备调解工作人员;在各村(居)建立“调解工作室”,有治保主任具体负责,配备专职调解员,实现小矛盾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的维稳格局。
四建立政法部门“大联调”队伍。
经常组织公、检、法、司等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对一些群众所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关系到群众的民生问题,采取多部门联动调解,消除群众的疑虑,不让矛盾激化,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五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保障机制。
在确保人员、经费、制度、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层层开展评选“优秀调解员”活动,并强化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优化调解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建立一支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求相适应的专职调解队伍,形成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骨干力量。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