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李黔薇 宋程程)近日,西门司法所会同相关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学生在校意外死亡赔偿纠纷,通过依法、依理、依情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6年3月2日,凯里市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李某(9岁)在学校操场准备做课间操时突发疾病,在送凯里市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死者父母悲痛欲绝,认为孩子的意外死亡与学校有很大关系,要求学校进行赔偿,并围堵学校校门,矛盾一度激化。
得知情况后,凯里市西门司法所立即会同街道办、社区居委、派出所等单位组织死者家属及校方进行调解,全力化解该矛盾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亲属方认为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过错,提出20万元赔偿要求,而校方认为李某平时身体情况较差,曾多次晕厥被学校送进医院急救,考虑其身体原因,学校也从不要求该学生参加体育课,此次死亡确系意外,与学校并无因果关系。且此次李某昏迷后,校方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家长并协同送往医院救治,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对其巨额赔偿不予认可,只同意作适当补偿。双方一度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
为及时化解矛盾,调解人员果断改变策略,将双方面对面调解转为重点安慰劝导死者家属,对孩子的意外死亡深表不幸和同情,告诫家属方应当以已逝孩子的感情为重,早日入土为安,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同时,调解员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此类案例,释明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生活、学习期间,学校并非孩子的监护人,学校对孩子只是负担着教育和管理的职责,孩子在校意外身亡,学校已尽了及时救助的义务,是没有过错责任的。所以家属提出20万元的赔偿诉求是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调解员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家属争取一些补偿。对于学校方面,调解员直接讲明如果校方不及时处理此事,将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对学校教学秩序、学校声誉造成一定影响,虽然学校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但考虑到死者家庭条件困难,希望校方能从人道主义和社会责任感角度出发,给予一定补偿。
历经数度耐心调解,在明析责任的前提下,死者家属主动调整所提要求,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校方一次性给付家属方6万元人道主义赔偿,家属方自行办理相关善后事宜。人民调解的及时介入,依法及时化解双方矛盾,赢得了校方和死者家属认可,切实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校园环境的和谐稳定。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