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张玉林)剑河县司法局自2011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工作模式,始终坚持以“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帮困扶助”为主的指导思想,积极鼓励、引导和扶助社区矫正人员自主创业,为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做出了积极努力。
南明镇社区矫正对象邰某,因交通肇事赔偿致家庭负债累累。2015年2月,情绪低落的他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耐心引导,做其思想工作,邰某及时调整自身精神状态,重拾生活信心,立志通过自身努力改变村民对他的看法,稳定自己的生产生活。为此,邰某积极投工投劳参与村集体通村公路、人畜饮水等项目建设的公益事业及公益活动,并以高于当地市场收购价收购村民养殖的鸡鸭活禽运送至县城区销售等,他的举动逐渐赢得村民的认可和尊重。2015年12月,经村民推荐,由邰某牵头建立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用村民的话说就是:“要换个人来牵头干,我们还不放心呢,我们都相信他能带动大家发家致富,他很有经济头脑”,这句话足以看出邰某在村民心中的份量,已全然不把他当做一个特殊社矫对象来看待。2016年3月,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邰某已成功注册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达110万元,用于发展稻田养鱼、林下养鸡、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及其销售。与此同时,邰某已在剑河县城农贸市场建立起了商铺,并注册了电商平台,对外销售、推广合作社的一系列农副产品,带动所在村居村民走脱贫致富路已指日可待。
当然,这只是该县社矫对象创业中的一个个例。该局在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向社区矫正人员宣传扶贫政策,鼓励、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充分发挥创业优势,通过自身投入与政府扶持的有机结合或单位帮扶或创办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措施进行自主创业。到目前为止,该局已先后引导、扶持、资助太拥镇昂英村社区矫正人员杨某某建立集稻田养鱼基地和农家乐的“阳光创业示范基地”;太拥镇展么村六组社区矫正人员杨某某与其家人投资30余万元,自主创办了一家石蚌养殖场;矫正对象刘某某在榕江县平阳乡开办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均取得了较好的收益效果和社会成效,为该县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坚实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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