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孙维存)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维护伽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喀什地区和伽师县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再上新台阶,伽师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召开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
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代表法院党组就法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深刻领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和伽师县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地委曾存书记、县委王志军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把民族团结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要充分新闻媒体和我院微信、微博和伽师法院门户网,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宣传展板、横幅、标语、民族团结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率。同时要加大各民族风俗习惯、行为礼仪、传统道德伦理学习活动,让各民族做到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珍惜。
三是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从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各项工作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入开展各族干警互学语言活动,利用“双语通”手机平台、每周早操前学双语活动,架起各族干警增进了解互信的桥梁。要注重从日常小事入手, 坚持嵌入式办公,各族干警在节庆期间互相走访拜节,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各族干警婚丧嫁娶,积极为少数民族干警婚丧嫁娶提供便利,促进各族干警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工、青、妇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抓好“五同五融情” 活动(即:同唱歌跳舞、同读书、同过节日、同参加运动、同活动,感恩融情、学习融情、娱乐融情、交流融情、成长融情),使大家通过开展系列活动, 自觉践行“六个相互”,(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欣赏、互相帮助、互相包容、互相了解),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
四是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严格依法办案,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坚决纠正选择性、歧视性审判执行的情况,统一执法尺度,不偏不倚(在涉及少数民族与汉族当事人的案件审理上,要由少数民族、汉族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使用双语审理,配备维吾尔语、汉语两名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并聘请翻译进行当场翻译。撰写双语法律文书,以确保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切实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让各族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官不仅是正义的化身,同时也是民族团结的楷模。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