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吴绍奇 赖丽莎 )近日,舟溪司法所巧用“三字调解法”,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6年5月15日晚21时许,舟溪村村民潘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舟溪至鸭塘二级公路舟溪镇老政府处,被因电杆倾斜导致下垂的光缆线刮倒受伤。事后了解到,该光缆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广电网络四家公司共用管理。潘某住院治疗期间,四家公司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对于四家公司的做法潘某某非常不满,遂于2016年5月24日到舟溪司法所请求调解。
当天,舟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潘某某与四家公司代表到司法所调解室了解情况。潘某某到调解室后,情绪比较激动,对工作人员痛陈四家公司仗势欺人、不负责任。为尽快解决纠纷,防止事态恶化,工作人员巧用“三字调解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首先,听。工作人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充分了解双方真实想法。让其倒苦水,尽量减轻和消化双方恩怨,稳定情绪;
其次,辨。向舟溪镇了解电缆情况,镇政府曾函告四公司要求尽快修理,四公司均无回应。在与双方分别交谈中,工作人员在责任归属问题上,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说明四公司对潘某某的遭遇负主要责任;
再次,理。在调解中后期工作人员理清双方矛盾焦点在于赔偿的金额大小,找准调解突破口后,向双方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就赔偿数额达成共识。
最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共识,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双方共识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并握手言和。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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