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方最近侦破一起假冒伪劣食盐系列案件,犯罪分子竟然将畜牧用盐违法销售给群众食用,而这种盐在农村地区广受欢迎,被用于腌制腊肉、香肠、日常炒菜等。(中国网2016年7月15日)
食盐,又称餐桌盐,是人类生存最重要的物质之一,也是烹饪中最常用的调味料。由于盐的固有特殊性,部分地区所出品的食盐经过加入氯化钾以降低氯化钠的含量而降低高血压发生率,同时世界大部分地区的食盐都通过添加碘来预防碘缺乏病。
由于盐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之一,社会需求量大,消费弹性极小,所以封建社会就有了盐的专卖制度,使其成为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财政收入工具。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提高全民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政府也加大了对食用盐的监管力度。虽然国家职能部门对食用盐的生产经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受利益的驱使,一些不法人员仍然甘冒风险,将畜牧用盐违法销售给群众食用,还愚弄群众把畜牧用盐说成是散盐、精盐,人也可以吃。由于很多群众的识别能力较低,加之受到其低价格的诱惑,畜牧用盐违法销售在农村占有了很大的市场。贵州遵义的这种案例绝不会是个案,在全国一定还有很多的这类违法现象存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今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提出了“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四项原则,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
假冒伪劣食盐严重影响着人口素质,危害着人民的身体健康,扰乱了食盐市场的正常经营。盐业体制的改革对食盐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增加监控手段,扩大监控范围,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从严从重地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加强食盐市场的安全监管还需职能部门共同发力,才能确保全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者:巩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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