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反腐倡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张美良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同时也是政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反腐倡廉进行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司法行政系统有效开展,教育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弘扬清廉精神,培养清廉品质,从思想上筑起反腐防变的长城,是当前和今后司法行政系统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笔者结合三穗县司法局反腐倡廉工作实际,谈点肤浅的看法。
一、当前三穗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
三穗县司法局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普法办公室,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九个乡镇司法所。现有行政编制为3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员34人,行政人员29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人员1人,尚缺编1人。局机关21人(含1名工勤人员),乡镇司法所13人。科级以上干部8人,一般干部26人。党员23人,非党11人,女干部9人,少数民族干部28人。全县有执业律师5人,法律服务工作者22人。
近年来,三穗县司法局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抓监督、促管理”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以工作效率,工作成果取信于民,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目前未有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完善和签订目标责任书
近年来,三穗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以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以开展 “铸勤行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年初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局党组历来注重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党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责任。坚持以每月25日为学习日,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一是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责任担当意识,自觉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等警示教育材料,使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引以为戒,教育党员干部认清当前反腐败的形式和任务、算好“人生账”、“前途账”、“亲情账”,牢固和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认真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学习了以贵州晴隆县原县委书记姜仕坤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为榜样的示范教育和以黔东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袁勋、丹寨县工信局原局长杨广礼等案件为典型的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法,增强了法纪教育的说服力和有效力,有力地构筑拒腐防变防线。四是与每位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禁止违规办酒承诺书》、《禁止办理升学宴承诺书》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督促他们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局党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保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加强对干部的集中约谈,提醒在工作中加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班子成员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特别是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问题上,坚持做到集体讨论、民主集中、科学决策,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三、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开展“铸勤行动”、“两学一做”活动以来,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使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防腐拒变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但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现有体制的局限性导致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不力。司法局纪检组长是县纪委派驻司法局的工作员,同时也是司法局党组成员,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组实际上主要对部门党组负责,形同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在人事任免、工作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对所派驻部门还有较强的依赖性,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有的司法局安排纪检组长分管其他工作,纪检组长为获得工作上的支持,不得不接受党组的分工,既牵扯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造成监督力不从心,又在履职过程中形成了纪检组长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两难局面。
(二)司法局纪检组业务水平有待加强。部分纪检组以前未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的现象,司法行政机关系统内部对纪检监察专业技能的培训也开展较少,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由于知识面窄,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不能有效实施、难以适应形势要求,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有偏差,重视不够。通过与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基层司法所长交流,发现他们当中存在着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偏差、重视不够的问题,个别领导和中层干部存在“唯业务论”的思想,只重视业务工作的开展,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认为开展内部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是在“添乱”,会挫伤工作积极性,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的意识有待加强,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的具体落实,存在应付了事的倾向。
(四)少数法律服务人员素质偏低、职业道德低下。有的法律服务人员,不讲诚信,不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办案过程中仍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在诉讼活动中与法官产生不正当的交往关系,还存在有违规收费现象,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的对策
(一)高度重视,让纪检监察人员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严格按照“三转”要求,纪检组长找准工作定位,不分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专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突出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构作用;避免“主抓业务、样样参与”,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越位错位和“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的问题出现。强化纪检干部统管统用,派驻纪检组长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由县纪委统一管理,交流、考核、教育培训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实施,切实为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让纪检组长公分履行职责,集中主要精力量抓监督、抓执纪、抓问责。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大力加强对两个责任的宣传教育力度。司法局党组和纪检部门要采取集中学习、学习讨论、加强自学等方式,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宣传教育力度,要让分管领导、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负责人、一般干部从思想深处充分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感,坚决克服“唯业务论”的片面观点。通过对两个责任的宣传教育,让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不是对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不信任,不是挑刺、找麻烦,是对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政治上的关心、爱护和保护,切实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强化岗位练兵。县纪委要按照“统管统用”的要求,针对纪检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综合素质薄弱、办案能力不强等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抽调各部门纪检组工作人员参与重要活动、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案件、疑难信访的处理,让纪检组工作人员在完成任务中锻炼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大力强化廉政典型教育,特别是要突出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突出热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教育、突出各项廉政纪律教育,就是要用大道理管住小道理、管住歪道理,用正面典型引导工作人员,用反面典型警示干部职工,让大家深刻认识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本质要求,弄清不廉洁的严重后果,对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产生敬畏之感,从而自觉地在思想上划出警戒线,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行。
(四)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狠抓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对局职能股室、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监督,重点对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作风纪律等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开展对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与群众利益密切股室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主任履行工作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看从事法律服务人员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提供法律服务办案质量、效率等情况,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司法行政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司法行政干部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宏观视野下,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和发挥司法行政反腐败功能,在抓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改革举措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寓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作者单位:三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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