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吴芝玉)曾经四进四出监狱,但仍不知悔改。为了谋取利益,而以贩养吸,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近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现年39岁,系三穗县某镇人,1996年开始染上吸毒陋习。曾于1999年在广东省因抢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3年在上海市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8年在该县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4年在该县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用其本人的话讲就是“我15岁左右在广东省务工,之后差不多都是在监狱中度过”。2015年6月刑满释放后,其再次复吸毒品,同时为了能够得钱来满足自己日益增大的吸毒量,不惜再次走向贩毒之路。自2016年7月份以来,其多次在三穗县城关地区贩卖毒品给周某、吴某某等人吸食。2016年8月某日,杨某某在县城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周某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查获毒品海洛因1颗、现金若干元及手机一部。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遂作出上述决定。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对毒品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不仅创新禁毒宣传方式,而且通过切实履行审查逮捕、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作用,为三穗县禁毒工作作出积极、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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