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公车”本应封存起来,禁止上路行驶。可是,江苏连云港却有一辆贴着“公务用车”标识的轿车堂而皇之地出现街头,遭到路上行人质疑后,驾驶员竟大声辱骂行人,还准备出手打人。(中国网2016年10月6日)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不准违规配备公车”;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关于公务用车的要求是,“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而公车私用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被私人使用,是典型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表现,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
由于公务用车存在着“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私用现象严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公车使用效率低,浪费惊人”等诸多问题,国家把公车改革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201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公车改革正式启动。按照新方案,中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公车改革的实质,是取消官员职务消费中的“公车特权”。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被贴上了“公务用车”的标志,将该车的使用情况向广大群众进行了公示,接受着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据文章介绍,连云港市在公务用车改革后,其首批公务用车于2016年3月19日进行了拍卖,文中曝料的公用车辆也据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的工作人员核实卖给了一家民营企业。但笔者在此有所疑虑。一是公车的管理有政府专设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在公车拍卖后,该部门理应对拍卖车辆的后续变更手续进行彻底督查,但为何拍卖后的车辆连“公务用车”的标志也没有取消呢?二是车辆拍卖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变更户主,在此过程中,车辆管理部门(交警部门)难道不查验车辆的外貌,督促车辆标志的更改吗?
如今,“四风”问题备受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关注。如果公车改革后的一些程序不能完全落实,就有可能造成监督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误解,也极易给那些“损公肥私”的顶风作案之人落下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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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