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纪孟杰)小伙刘某某终日游手好闲,以小利为诱,以借用为名骗取多名被害人电瓶车,后将骗来的电瓶车低价卖出。其中一名被害人张某某年事已高,收入微薄,其丈夫为还买电瓶车钱外出打工时因工伤致死。2016年10月9日,刘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沭阳县公安局移送沭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3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沭阳县多个街道,先后多次实施诈骗7起,骗得共计价值人民币元的电动三轮车7辆。其中一起是在2015年9月4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窜至沭阳县沭城镇孙巷小区菜市场内,以借车拖东西为由,骗走张某某一辆绿色宗申牌电动三轮车。经鉴定,该电动三轮车价值人民币2820元。经询问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张某某本人64岁,以卖菜为生,每日收入微薄,家中还有90多岁父母需赡养,其丈夫为还买电瓶车所欠债务去船上干活被吊车砸死,尚未得到赔偿,张某某因此时心情抑郁腿被摔断。犯罪嫌疑人因自己好吃懒作,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致使被害人张某某家庭支离破碎。沭阳县检察院有关部门正针对此案件申请救助。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涉及自身财物时应对陌生人保持警惕,不贪图蝇头小利,同时,当自身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切身利益。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