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男子酒后驾车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7-02-1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马铭骏)近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曹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4000元。

  2016年3月5日23时许,被告人曹某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呼图壁县呼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呼芳路与北外环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呼图壁县呼芳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杨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杨某驾驶的小轿车内的乘客买某受伤。经鉴定,被告人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82.034mg/100ml。庭审中,被告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查明:该起事故被告人曹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曹某对被害人积极的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曹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被告人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情节,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曹某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呼图壁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曹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4000元。

  危险驾驶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或是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构成该类犯罪的案件的行为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占大多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含量达到200mg/100ml升以上的属从重情节。

  因此,为了自己,为了他人,广大群众一定要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杜绝危险驾驶,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