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醉酒驾驶报废骑摩托 被撞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7-05-2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姜泓宇 李志慧)醉驾被撞照样要负刑事责任。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6年4月23日,被告人张某饮酒后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期的两轮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被告人张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公安机关对张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张某在事故发生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5.28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醉酒驾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虽然张某负次要责任,但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即只要有醉酒驾驶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或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大小,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靖宇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