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邓海)5月25日,旺苍县县长余飞宇在十八届旺苍县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府全体组成人员、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旺苍县交易中心负责《条例》解读。
学习从《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适用范围、重点注意事项等内容向参会同志进行解读。重点在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一是采购信息公开化。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验收等内容明确在指定媒体发布;二是采购程序合法化。对预算编制、采购模式确定、采购方式执行等给予明确指导意见;三是务实操作精细化。对采购文件公告、相关回避政策、科学编制文件、评审专家管理等操作更加务实精细;四是监督管理规范化。对集采机构行为监管、标准文本建设、失信惩戒与责任追究及采购当事人的监督管理予以明确规定。
《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为基础,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改革的实践经验时代的发展需要,引领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政府采购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迈出了更坚实的一步。
旺苍在政府常务会议、政府组成人员会议上学法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通过学习法律有利于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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