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607个处分787人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责任督查考核等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建立履责全程记实制度。”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强调。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厘清党委和纪委的权力和责任,四川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先后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织密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从制度上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2014年7月和2016年9月,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宣讲组,对全省21个市(州)、省直部门和183个县(市、区)全域覆盖,分别开展“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宣讲。宣讲组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结合四川实际,重点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的背景、意义、作用以及内涵联系、基本任务、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阐释和解读,确保将压力传导到位。
问责的“板子”真正拍下去,责任才能扛起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607个,处理1863人(单位),其中给予处分787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问题662起,持续形成强力警示和强大震慑。(四川省纪委)
中国法纪网摘编: 任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