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如何进一步营造公平规范市场环境、促进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等进行了部署。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以支持创新创业为核心,以满足消费需求和消费意愿为导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发展与监管并重,积极探索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协同治理,健全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强化发展保障,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意见》强调,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营造新旧业态、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严禁以违法手段开展竞争,严厉打击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同时,积极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用,依法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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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7〕1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大力发展分享经济,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质量,有利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拓展扩大就业空间,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促进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充分发挥分享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我们研究编制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网 信 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 务 总 局
工 商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2017年7月3日
中国全民公众新闻网摘编:任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