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葛凌)在网络上虚构物流公司,利用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吸引发货方交付货物,再与其他物流公司签订合同进行到付转运,由于信息不通,同时骗取发货方和收货方运输费。近日,泗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吴某、黎某批准逮捕。
经初步查明,黎某和吴某在2015年中秋节时一拍即合,企图尝试搞物流运输骗取运费。2015年10月,黎某和吴某在网上以无锡惠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发布物流信息,服务内容主要是江苏宿迁到全国各地的物流专线。
泗阳县某电梯公司为节省运费,在网上找到该物流公司,预备发电梯配件木箱到甘肃平凉市庄浪县,说好两辆车费17000元钱。吴某联系一个物流公司,谈好从泗阳县到无锡的运费是每辆车2000元钱,并嘱咐驾驶员如果厂家问就说货是提到甘肃平凉的。
货到达无锡后,吴某和黎某又联系一家物流公司,和驾驶员说好货到甘肃平凉庄浪县会有人付运费20000元,并收取了驾驶员回扣5500元钱。
之后吴某冒充驾驶员和厂家联系的,称要先给运费再送货到目的地,骗取厂家17000元。真正驾驶员将货物送到后,向收货方索取运费,无奈被害人一方只好让收货方先行垫付运费。
钱到账后黎某怕对方报警把账户冻结,立马就到银行去把钱取现后关机逃离。黎某和吴某通过该种方式诈骗3起,涉案金额近3万元。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