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杨光美)2018年2月26日早上,剑河县南哨派出所接到报警,接电话的民警还没出声,电话那头一男子就焦急的说到:“你们一定要救救我的女儿,她还太小”。毫无疑问派出所的同志就猜到又是一门“抢婚”案件。每到过年,这样的“风俗”在南哨镇便发生,所以每到过年这也是派出所、司法所干警们最担心的问题。
这位报警的父亲是翁座村四组李某某,报警之后他也立马赶到了派出所,他含着泪描述了事情的经过:2018年2月25日上午,白索村七组王某挑着酒和肉到他家去通信,声称他的女儿李某花已经嫁给他们村七组王某安做媳妇。闻此,李某某当场严词拒绝,并告知王某如果25日晚上还没有将其女儿送回翁座村,就会采用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女儿,但直到深夜王家仍然没有把李某花送回来,所以2月26日一早,李某某选择了报警。
在镇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派出所民警、驻村干部、小学校长和南哨镇司法所等8人组成联合工作组紧急前往白索村处理此事。到达现场后,经进一步的了解,被抢的女孩李某花(2004年12月20日出生),与白索村王某安(2002年2月18日出生)是经过QQ聊天认识。2018年2月24日王某安去翁座村找李某花玩,就开了一个玩笑说要不我们结婚吧,李某花随口答应到好呀,于是2月25日凌晨王某安就把李某花拉上车回了白索。
工作组的同志了解到李某花是未成年幼女,是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必须将其带回家,开始王某安的家属十分抗拒,不愿意让李某花跟工作组见面,说:“到了我们家就是我们的媳妇,谁也别想拉走”。经过司法所和镇政府工作人员详细运用法律法规条款给王某安及亲属做思想工作,宣传法律的威严及违法的后果,最终王某安家属意识到自身对法律的无知,同意让李某花和工作组见面接受调查,并同意让李某花跟工作组走。
但波澜再起,起初,无论大家如何劝说,李某花都说:“我不走了,反正我已经来了就不走了,我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我不会后悔”。她以为在这情窦初开的年纪这就是爱情,然而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婚姻,婚姻意味着什么。最后,经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以身边朋友的经历劝说再加上派出所民警的耐心安慰和疏导才说服了李某花,最终于2月26日19时才把李某花成功的解救出来,21时许将她平安交到其父亲李某某手中。李某某同工作人员一一握手,满是感激。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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