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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司法局五措举保障“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8-03-2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杨淼兰)为进一步保护“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统称“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丹寨县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尊老爱幼的法治氛围。

  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节、民族传统节日等,通过法治宣传一条街、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免费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强正面引导,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尊老爱幼的法治氛围。据统计,2015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82场次,发放各类普法书籍35200余册,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4600余份,发放法治宣传实用品26000余件,悬挂横幅法治宣传标语180幅,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积极开辟维权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组织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年人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设立公证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救助对象设立优先服务窗口,对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减免公证费用,对请求抚养费、抚育费和老年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当日诉前调处或诉讼,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等,做到应援尽援。2015年以来,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5件,其中为涉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维权法律援助236件(即:留守儿童38件、留守妇女129件、空巢老人69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法律事务600余起,办理涉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维权公证356件(即:留守儿童59件、留守妇女113件、空巢老人193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法律事务300余起。有效维护了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建立“排查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

  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集中排查,特别是涉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真正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有力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5年以来,全县排查矛盾纠纷1507件,其中涉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256件,调处成功251件,调解成功率98%。

  创新建立“云上丹寨・法律服务”平台,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提供最直接的法律咨询服务。

  创新建立“云上丹寨・法律服务”QQ、微信和12348热线电话平台,使群众足不出村便能通过三个平台向法律服务团队咨询有关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问题。平台搭建以来,共发放《丹寨县“云上丹寨•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指南》宣传单5000多份,以QQ、微信、电话等形式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0余人次,通过法律服务平台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化解民间纠纷64件,引导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件。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114个,结合贫困村的法律服务实际需求,灵活采取“定期值守”和“电话问诊”相互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为农民、特别是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行动不便的空巢老人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服务提供稳定便利的场所。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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