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赡养纠纷
指派单位:霍邱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王截流乡法律援助工作者 王明亮
案情简介:
家住王截流乡长马村九组的程士珍老人现年86岁,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与自己的五保贫困户长子陈孝义相依为命。随着年事已高程士珍瘫痪在床,加上与其共同生活儿子陈孝义为男性,无法继续照顾母亲,其他子女不管不问,老人的生活陷入“囧地”。迫于生活压力其儿子陈孝义来到王截流法律援助工作站,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法律工作者王所长高度重视,迅速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汇报,县法援中心了解情况后及时指派司法所所长王明亮,到霍邱县周集法庭立案,第一时间着手案件办理。
办理过程:
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王明亮所长和高庭长清楚知道老人赡养纠纷其实就是家务事,真正走到对簿公堂是对老人的一种“刺激”,也伤害了彼此的感情,更不是老人想要的结果。因此,两人决定联合开展一次针对贫困户的“真心帮扶”庭前调解。
老人子女众多,长女64岁、长子61岁、次女因病去世、次子52岁、三女50岁、三子47岁。除长子陈孝义为五保贫困户外,其他子女均有自己的家室,生活负担不堪重负。这些情况让刚介入的调解工作进入僵局,再加上其他子女认为老人在年轻的时候对长子陈孝义疼爱有加,把自己钱财也归陈孝义管理,陈孝义又无儿无女生活压力小,现在老人年纪大了理应由长子陈孝义来赡养。陈孝义一气之下把母亲送到养老院,老人在养老院不吃不喝,对于案件调解更是雪上加霜。王所长与高庭长深知形势的严峻,当务之急是说服陈孝义把老人接回家中恢复饮食。王所长和高庭长找来陈孝义拉起家常,找回儿时回忆、挖掘内心良知。陈孝义同意把母亲接回来,但是陈孝义提出一个条件:“自己为男性无法继续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要在村子顾个女性帮忙。自己为五保户无经济来源,要求其他子女尽赡养义务”。
案件出现了转机,王所长和高庭长抓住机会开展新一轮的劝导。高庭长开展“依法相告”在先:电话告知老人其他子女赡养老人已经入法,不赡养老人是违背法律的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王所长“以情劝说”紧步跟进:赡养老人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之老人为村中贫困户,无论是乡领导还是村干部、村中群众都极为关注,不赡养老人将要受到良心的谴责,母亲把子女抚养长大不容易,现在到老了难道让自己的母亲“流落街头”吗?最终其他子女同意达成和解协议:一是老人继续在陈孝义家中赡养;二是其他子女每月支付470元赡养费,用于老人的医疗和生活开支。案件结束后陈孝义被法援工作站王所长的行为感动,送上写有“调解家庭纠纷有方,工作细心能力强棒”的锦旗表示感谢。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赡养费纠纷,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高度重视“低保贫困户老人”养老问题,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王明亮,通过王所长和周集法庭高庭长的真心帮扶、耐心调解、依法相告、以情劝说,用身边事例告知当事人应用的道德立场,用法律论证当事人事件中应有的法律责任,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本案的成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尤其是在农村达到了标杆影响,同时也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规范性的温暖和力量。
(张刚强)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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