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 2018年4月10日,陆川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侦破发生在良田镇龙口村的1起故意损毁财物案和1起阻碍执行职务案,抓获3名违法人员,其中行政拘留2人、教育释放1人。
2018年4月10日上午10许,良田派出所接到良田镇某石场施工人员报警,称被良田镇龙口村荔枝塘队李某旺(男,62岁)等几十名不法人员阻挠施工,请求民警前来处理。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处置。经民警教育,相关闹事人员停止不法行为,并离开现场,但龙口村荔枝塘队李某新(60岁,李某旺的胞弟)仍持铁棍挥打施工人员,李某旺的妻子吕某梅则持木棍挥打民警和辅警。由于民警及时制止,被打人员未受伤,民警遂将李某新、李某旺、吕某梅三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将吕某梅移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查处理。
经审讯,李某旺、吕某梅分别对涉嫌故意损毁财物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该石场属招商引资项目,手续完备合法,在良田镇龙口村荔枝塘队开采花岗岩,石场方运输矿石途经李某旺的养鸡场。2016年以来,李某旺向石场索取修路补偿款,起初几次石场同意李某旺提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要求,但李某旺变本加厉,以途经矿石的方数来收取费用,无理要求遭到施工方拒绝。
为了达到不法目的,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间,李某旺、吕某梅夫妇多次组织人员来到施工现场进行阻挠施工,李某旺用砖头将施工方的一辆挖掘机前档风玻璃砸碎。甚至到政府门口拉横幅示威,谩骂政府工作人员,还将一名工作人员打伤。良田镇政府多次带领镇综治、司法、派出所工作人员召集石场和李某旺双方进行协商处理,但李某旺不同意。
李某旺、吕某梅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李某新被教育后释放。
当前,陆川县公安局正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奉劝那些心存侥幸、妄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人要及时悬崖勒马,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黄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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