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 流浪汉和废品收购站老板臭味相投,一个盗,一个把风,一起合伙盗窃电动车电瓶终被陆川县公安局新洲派出所民警抓获。
2018年7、8月期间,新洲派出所辖区接连发生多起盗窃电动车电瓶的案件,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出行,影响恶劣。该所领导高度重视,对连发的几起案件进行研判、线索分析推断,近期接连发生的盗窃案件至少为2人以上串并作案,主要为谋财,有后续做案的可能。
8月9日晚,某小区保安报警称:在小区停车场处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在撬电动车后尾座,被发觉后仓皇逃离。根据保安提供的线索,该所把小区列为重点区域进行防范布控,于8月11日晚,抱着侥幸心里的男子再次到小区停车场偷盗电动车电瓶时被该所民警与保安联合当场抓获。
经调查,该男子叫叶某,广东廉江市人,因吸毒流窜在博白、陆川两地,曾因盗窃电瓶被博白警方行政拘留过,后流浪到陆川县城以捡垃圾为生,因其学过摩托车维修技术,在捡垃圾的过程中重操“旧业”。叶某在变卖赃物时认识某收废站老板丘某(陆川县良田镇人),丘某看到叶某“挣钱”容易,“志同道合”的两个人一拍即合成了盗窃的“最佳合伙人”。
根据侦查,于8月17日中午,该所在陆川县东滨路附近将丘某抓获。
经审讯,叶某如实供述了单独盗窃电瓶2起,叶某和丘某合伙盗窃电瓶7起(其中1起是叶某盗窃,丘某销赃)。
目前,经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的叶某、丘某依法执行逮捕。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黄耀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