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王俊杰 罗传勇 吴健生)为全力做好近期恶劣天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重拳出击加大严重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从严惩处交通违法行为。10月17日,事故科民警将近期两名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和两名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人依法行政拘留,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嚣张气焰,有效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一】
2018年9月15日00时35分许,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室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北城街西段,路边停放的三辆车被一辆车撞坏,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事故科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事故现场一片狼藉,路边停放的三辆车受损严重,办案人员连夜以事故现场为中心,调取附近视频监控等工作,通过昼夜分析视频监控,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于凌晨3时许锁定嫌疑车辆,经过大量工作,嫌疑人杨某于事发当日8时许来我队投案自首。
经请示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汉阴县警方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依法作出拘留10日、并处罚款、驾驶证记扣12分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
2018年10月1日,王某凯驾驶陕G****E号小轿车沿汉阴县平梁镇棉丰村村级道路自西向东行驶至肇事路段,车辆操控不当坠入路外坎下、造成王某凯受伤,路外茹某政民宅及陕G5**1E号小轿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王某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
经请示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汉阴县警方依法给予该案件违法行为人王某凯拘留10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
2018年10月6日,巫某龙驾驶陕GBQ***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汉阴县城关镇东关街自东向西行驶至东关街救助站门前路段与前方道内行人沈某发生碰撞,造成沈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巫某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
经请示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汉阴县警方依法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巫某龙拘留5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四】
2018年10月7日20时27分,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室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城南双星时代什字路口,一辆小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车受伤,小轿车驾驶弃车逃逸,请求出警。
接警后,事故科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现场做细致勘查,对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调查,经过办案民警的细致查找,在肇事小轿车驾驶室内找到一本驾驶证,经与摩托车伤者辨认,称该驾驶证上的人员就是案发时驾车人,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措施,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肇事嫌疑人王某平,告知其涉嫌交通肇事及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王某平早日归案。在强大的破案攻势下,10月8日10时许,王某平主动归案,案件成功告破。
经请示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汉阴县警方依法给予该王某平拘留10日、并处罚款、驾驶证记扣12分的行政处罚。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