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李小玲)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对在公众QQ群辱骂、诽谤法官的刘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以维护法律尊严。
昌吉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6日上午,对原告昌吉市某物业公司与被告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日被告陈某妻子刘某亦到场。调解期间,刘某当众辱骂原告昌吉市某物业公司代理人,法官制止其行为,并予以训诫。该案调解未果,被告陈某与妻子刘某离开法院。当日下午17:03分至晚上23:43分,刘某在其所在小区业主QQ群对承办法官及物业公司代理人肆意辱骂,言辞极不文明。其谩骂与诽谤行为引起个别业主的回应,社会影响恶劣。
对于其行为,昌吉市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取证,作出对刘某处以5000元罚款的决定书,并责令其具结悔过。经过教育释法,刘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于11月13日刘某向法官当面道歉,出具悔过书,并在小区业主QQ群公开承认错误,决心悔改。
司法的权威不容挑衅,法官的尊严必须维护。昌吉市人民法院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将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官尊严,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对于严重干扰司法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对法院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必将依法进行处理。当事人表达自己的诉求应当选择理性、合法的方式,为了一时之快,罔顾事实和法律,挑战法律权威和尊严,最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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