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王利俊)“不是你的树千万不要砍,没有批准的树千万不能砍,”六安市叶集区的林某某如是说,“如果早先懂得这些道理,我也不至于犯法了!”
原来,2018年7月,林某某盗伐村组集体的杨树15棵,蓄积6.5立方米,出售获利2700元,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伐林木罪立案侦查。在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向叶集区司法局发出委托调查函,要求对被告人林某某的居所情况、社会关系和一贯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对适用社区矫正的条件做出评估。区司法局指派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姚李司法分局联合开展工作,并结合调查走访,在案发地和被告人林某某住所地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说法论理、案件剖析等方式的宣传讲解,被告人林某某的亲属、村组干部和周围群众了解了《森林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懂得了违反森林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叶集区司法局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十分重视社区矫正走访的宣传资源,把法治教育向社区矫正延伸,到群众中去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真正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通过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和情理说教,可以更好地促使社区服刑人员知法改错,认罪伏法,彻底改造,重新做人。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