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 近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家住赫章县财神镇的余某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三支枪的零部件,一支由自己在家组装后使用,另外两支是帮朋友张某、常某某(另案处理)购买,并由快递员直接送至二人处后组装使用。案发后,余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诉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毕节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书,余某购买并使用的枪支因送检时已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其帮助张某、常某某购买的两支枪均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余某自己及帮助他人在淘宝网上购买枪支零部件组装成枪后进行使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余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说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枪支,是指《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及枪支零件。《枪支管理法》中规定: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如军用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体育竞技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的猎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凶猛动物用的麻醉枪以及发射金属弹丸的汽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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