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扫黑除恶督导高层再有新部署
撰文| 高语阳
7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导情况。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从26日起,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开始进入反馈督导情况阶段,26日、27日、28日三天分别是第19督导组向甘肃省反馈督导情况、第15督导组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督导情况、第12督导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导情况。
反馈开始的前一天,7月25日,在北京,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中央扫黑除恶第11至第21督导组开展第三轮督导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报道显示,会上审议并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
可以看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新一阶段的工作拉开帷幕。
“对洗白较早的黑恶势力彻查力度不够”
25日会议的公开报道显示,从6月初至7月初,中央11个扫黑除恶督导组分赴北京、陕西、西藏、黑龙江、内蒙古、上海、江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第三轮督导。至此,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实现全覆盖。
26日,甘肃省成为第一个被反馈督导情况的省份。此前,5月29日至6月2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对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督导。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各省份督导情况反馈中,问题主要集中在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
在讲到甘肃扫黑除恶存在一些问题时,第19督导组组长乔传秀提到,甘肃部分市(州)、县(市、区)少数领导干部对专项斗争存在盲目自信或消极懈怠心理;有的地方对一些隐藏较深、洗白较早、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攻坚克难、深挖彻查的力度不够;部分地方政法机关对电信诈骗、“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不够等;一些地区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金融乱象突出;部分地方政法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帮扶管教和动态管控不到位。
“对中央督导工作重视不够”
我们再来看一下内蒙古和陕西被指出了哪些问题。
27日下午,第15督导组组长支树平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督导工作情况。
支树平说,有的地方、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甚至对中央督导工作重视也不够;公检法机关会商研判不足,办案周期普遍偏长,“打财断血”不充分、不均衡,执行到位少;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黑社会团伙背后的“保护伞”挖得不够,一些盟市、多数旗县查处“保护伞”的层级较低,许多盟市对涉黑涉恶案件就案办案,深挖不足;部分嘎查村集体经济薄弱,有的地方存在邪教和非法宗教渗透现象。
除此之外,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组长王伟光28日向陕西省反馈督导情况。王伟光说,陕西一些地方“打伞破网”力度不够,一些案件见黑见恶不见“伞”。王伟光在整改建议中提到,坚持聚焦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断财、反腐、治乱和基层组织建设“八位一体”总体战。
值得一说的是,第19督导组组长乔传秀向甘肃反馈意见中提到了一些数据。她说,督导期间,督导组与省、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基层党员干部等870人进行个别谈话,到30个省直厅局走访问询和重点督导。下沉督导了12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及33个县(市、区)、62个乡镇(街道)、106个村居。
一个月内,督导组共接收举报线索11035条,其中:来电4798条,来信6237件,督办线索780条,重点督办线索122条。督办重点案件198件。而且,督导期间,纪检监委新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220件446人。
进驻期间打掉涉黑组织54个
前文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提到,7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并讲话,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周强、张军、李书磊、傅兴国、陈一新等参加会议。
会上针对第三轮督导工作也给出了一些数据。其中,各督导组将政治督导放在首要位置,共召开各类座谈会944场,直接与省、市、县、乡、村五级6891名干部和群众谈话。各督导组直接重点督办举报线索3910件。督导组进驻期间,11个省区市和兵团打掉涉黑组织54个,涉恶犯罪团伙606个。
同时,推动11个省区市和兵团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89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90人,移送司法机关188人。督导期间,共有977名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慑于强大攻势投案自首。
10月起开展“回头看”
25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时间表”。
我们来了解一下: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于10月起,组织中央第二、三轮督导组部分同志对被督导地方进行“回头看”,紧盯督导组交办的重点问题、重点地区整改和重点案件办理,再杀“回马枪”。
对案情复杂、进展缓慢、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派出大要案督办组,推动案件尽快取得突破。要组建由正厅级政法干部组成的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队伍,到群众举报多、工作起色不大的地方,进行机动式、点穴式督导检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除此之外,会上还提到,对督导组交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加大精准督办力度,推动各地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对一些重点地区,要借鉴有的地方省级领导包片、派出工作组等方式,指导推动后进地区限期整改,迎头赶上,促进省内各市均衡发展;督促各地完善核查机制、提高核查质效,确保举报线索能在两个月的整改期间核准核实、有效办理;针对有的地方发生举报群众遭到打击报复的问题,要督促各地做好核查保密工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
资料| 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甘肃日报陕西日报内蒙古日报
校对| 项战
中国法制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