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廷杰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廷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四川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达州市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廷杰简历
刘廷杰,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四川安岳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1月至1986年12月,在部队服役;
1986年12月至1987年8月,转业待安置;
1987年8月至1989年7月,任阿坝县委组织部主办干事、秘书;
1989年7月至1991年7月,任阿坝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1年7月至1992年1月,任阿坝州委组织部副主任干事;
1992年1月至1993年3月,任阿坝州委组织部主任干事;
1993年3月至1994年12月,任阿坝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副科长;
1994年12月至1999年5月,任松潘县委副书记;
1999年5月至2001年3月,任安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1年3月至2001年5月,任安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局长;
2001年5月至2001年9月,任安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局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2001年9月至2003年10月,任安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3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乐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03年11月至2006年3月,任乐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任资阳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督察长,乐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资阳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督察长;
2006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3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2016年11月至今,任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