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过后,经常出现广告牌伤人、高空墙皮脱落砸车等现象,尽管我们事先已做了很多准备,但是各种意外和状况还是让人应接不暇。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车主诉小区物业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张某将车停于通化县某小区露天停车场内,再次打算将车开离停车场时发现由于大风影响,停车位前住宅玻璃被刮落,将车前挡风玻璃划伤,所幸没有伤及楼下行人。张某见状第一时间联系了交警与小区物业,但双方因赔偿与责任归属问题未达成一致,故诉至通化县法院。
庭审过程中,小区物业对原告所提供的车损照片、交警队执法记录相关视频存有异议,但又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亦无法证明其对建筑已经尽到了管理、维护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责任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本案中,坠落的建筑玻璃管理人为该小区物业,在大风天气下,如果房屋的所有人、占用人、管理人、承租人、借用人等没有把窗台上的花盆拿进房间,或者没有关好门窗,或者未将空调外机合理固定,导致各种意外发生的,其过错是显而易见的,对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目前,本案原告已申请撤诉,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下和解。
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恶劣天气导致行道树、广告牌砸车伤人,我们又该怎么办才能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呢?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常,行道树的管理人为市政园林部门,小区林木的管理人为物业。同样,路边的广告牌砸车伤人,可以向广告牌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追究责任,如广告公司、广告发布企业等。如果是车辆损伤,车主又买过车损险的,建议车主先报警、固定证据,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理赔后,依法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可向责任人追偿。(何博伦)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