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吴少文)辽源一90后男子假冒“官二代”,以有实力为人“办事儿”为由骗走一女子41万元。近日,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冒充“官二代”的被告人陈某兴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2019年11月份左右,被害人A女士通过朋友结识了自称其父亲是公安局局长的90后男子陈某兴。陈某兴表示他在社会上非常有势力,可以帮助A女士解决目前面临的孩子转学、办理遗产继承和打官司等棘手事情。在取得A女士信任后,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期间,陆续骗取A女士41万元。发现自己被骗后的A女士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0年4月20日,被告人陈某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近年来,以“富商”“富二代”“官二代”行骗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骗子很容易就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以特殊的“身份”打消被害人的防卫心理,也因此在行骗的道路上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本案被告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冒充“官二代”招摇撞骗,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更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龙山区法院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反诈骗意识。要特别注意防范自夸有“本事”和有“能耐”的,或者过于热情“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一旦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表象所蒙蔽。万一遭遇诈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寻求司法手段保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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