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武小雅)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原被告双方不仅握手言和,本案中的三名原告又多结交了一名好朋友。
两名中学生小吕(化名)与小薛(化名),在网上聊天时,一言不合发生争吵,之后两人决定约架,小薛带了多名“帮手”小田(化名)与小王(化名)等,到达约定地点,小吕发现自己势单力薄,遂打电话让其父亲吕某帮忙,被告吕某见自己的女儿被欺负,便对三名青少年进行了殴打,案发后,三名青少年均入院治疗。
三名原告的监护人为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和吕某多次交涉仍僵持不下,没有达成协议的三名监护人无奈之下写了一纸诉状将吕某告上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吕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3000余元。
本案的承办法官在接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后,本着司法为民和便民的理念,庭前主动与原、被告双方了解具体案情,同时知悉被告的调解诚意和意向。经过从案情、法律关系以及小吕、小薛、小田、小王均是同学关系,在构建和谐关系、友好相处等方面对原、被告进行思想动员工作。案件承办法官和三名原告的监护人真诚交流后,三名监护人均觉得双方子女都是同学,以后还在一个学校上学、友好相处,最后同意进行调解,并积极给出了调解方案。随后,案件承办法官又对原被告双方做约一个小时的调解工作,被告吕某对三名青少年表达了歉意,最终三名原告的监护人考虑到自己小孩也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遂放弃了部分诉求,作出了让步。最后在案件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协议,由吕某赔偿三名原告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6500元,并当场给付完毕,该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
承办法官关于本案要站在感情的方面念叨念叨,孩子“被欺负”了,作为父母“出头”,希望给孩子“讨个说法”。或许你可以揪住对方的孩子,强制要求对方道歉,但也许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孩子幼时就让孩子自己学会如何如处理冲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放手让孩子在他和别人的冲突中去学会怎么化解冲突,从而锻炼孩子的人际交往能力,对他将来的发展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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