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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徐志国接受审查调查

发布时间:2020-10-2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徐志国接受审查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徐志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徐志国简历

  徐志国,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黑龙江巴彦人,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工程师。

  1971.05—1973.03 伊春市林产工业机械厂工人

  1973.03—1980.12 伊春市乌马河区(局)公安分局技术员

  1980.12—1985.05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检察员

  1985.05—1986.11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

  1986.11—1989.08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起诉科科长

  1989.08—1993.02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其间:1989.08—1991.07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3.02—1998.01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998.01—2002.01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

  (1995.07—1998.08北京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2.01—2002.10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2.10—2011.11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11—2014.11 牡丹江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4.11 退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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