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一级巡视员黎明强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消息:日前,经兵团党委批准,兵团纪委监委对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巡视员黎明强(兵团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黎明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缺失、纪法意识淡薄,带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两个维护”,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为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打招呼谋取利益;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过程中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充当“内鬼”,致使有关案件查办没有取得良好效果,给党的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严重破坏兵团政治生态和兵团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阻碍兵团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黎明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鉴于黎明强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如实、主动交代问题,认错态度诚恳,悔错改错真诚,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宽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兵团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兵团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黎明强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至一级科员)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黎明强简历
黎明强,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四川安岳人,在职本科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5年10月,任兵团农二师塔什店煤矿商场出纳、文教;
1985年10月至1989年8月,任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科员(期间:1987年8月至1989年8月,新疆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9年8月至1990年6月,任兵团农二师绿原报社编辑、记者;
1990年6月至1992年10月,历任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
1992年10月至1999年2月,历任兵团农二师党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副处级);
1999年2月至2001年7月,任兵团农二师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2001年7月至2007年3月,任兵团农二师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2007年3月至2009年1月,任兵团农二师22团党委书记、政委;
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任兵团农二师国资委主任兼绿原国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年3月至2012年6月,任兵团纪委办公厅(干部管理室、政策法规室)主任;
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任兵团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兵团纪委常委;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兵团纪委副书记;
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兵团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2020年1月任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巡视员;
2020年5月,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免去黎明强兵团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