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儿女都在韩国打工,自己成为空巢老人后,一直住在养老院,近年来身体健康状况不如人意,时常需要就医用药,医药费用加大,急需用钱。
这时,他想到了自己享有的一笔债权。几年前,他借给了张某15万,由于之前不缺钱,加上张某确有困难,一直也没主动催要。可事到如今,看病要紧,顾不上那么多了,只能把钱要回来以解燃眉之急。
可是,借钱容易要钱难。刘某本以为自己一开口,张某就会立即将借款还给自己,结果经其多次催要,张某都以各种理由给搪塞了过去。后来,张某语气竟然也越来越差,再后来干脆对刘某的电话“一拒了之”。
刘某也设想过自己当面去找张某理论,可是自己一个多病的孤老头,去了要是理论不成,出现肢体冲突自己明显要吃亏。万般无奈之下,刘某来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找到张某,向他核实相关情况,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治教育和思想疏导,毕竟在张某遇到困难的时候,是刘某慷慨解囊提供了帮助,现在刘某因健康原因急需费用,子女又不在国内,张某不仅有法定偿还义务,从情理上讲也应该积极偿还。经过多次沟通,张某转变态度,表示自己愿意归还欠款,可是偿还能力有限,无法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
法官核实了张某的实际情况,发现他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便向刘某解释了张某的实际困难,又通过做张某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并在法官的主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双方约定张某先还款六万元,先用于刘某治病,剩余欠款一年内全部还清。
近期,在执行法官督促下,张某已偿还完全部借款,和解协议如约履行完毕。
案件执行结束后,刘某找到法官说:通过这次讨债,自己深刻认识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了解到国家今年颁布了《民法典》,想找一本回去好好学习,以便运用法律更好地保护自身与周围老年朋友们的合法权益,但书店里最近断货了,请法官给想想办法提供一些资料。
于是,法官将自己书案上的《民法典》简装本赠送给老人,并对他说在学习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给自己打电话。
(刘晨 唐宝林)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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