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结婚也自由,离婚也自由。无论是《婚姻法》,还是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篇,都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在离婚问题上,也有其规定:
1.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在《民法典》实施后,对协议离婚有了一个30日的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日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予以颁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制度,或是国家为防止冲动型离婚而采取的一个有效措施。
2.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且无法协议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确认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作为有配偶者而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如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等。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典》还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在法律上是有严格的条件的,草率离婚并不容易。
然而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上涨。从 2020年度的前三季度来看,登记结婚和离婚逐季增多,而相比较于结婚,离婚所占比率一季高过一季,呈逐季上升的态势:第一季度,我国登记结婚1556948 对,离婚612319对,与结婚相比,离婚占比达到39.32%;第二季度,我国登记结婚 3878704 对,离婚1594847对,离婚占比达到41.18%;而第三季度,我国登记结婚5894196对,离婚2669985对,离婚占比高达到了45.29%。
离婚虽然是公民的自由权利,但并不符合家庭幸福、子女成长,社会和谐的需要。2014年3月31日,马伊琍微博回复文章出轨事件,说到:“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一时间,“且行且珍惜”成为网络热词。
21世纪,当人类文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普通人而言,在这个信息极速传播、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更应体会到婚姻的不易。结婚应珍惜,离婚需谨慎,新时代的婚姻关系更应当走向和谐、美满,切莫因一时的冲动犯下终身难以弥补的错误。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王健龙)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