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高彦辰)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一家人本就应该和睦相处,但是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比较特殊,案件中的两名当事人多次动手打架致住院,还双双闹上了法庭,又是咋回事呢?
吴英(化名)系孙琪(化名)哥哥的女朋友,但双方相处地并不融洽,经常发生口角,甚至动手打架,今年4月,吴英就因咬伤孙琪头部,被孙琪起诉至法院,经过诉讼程序,被判赔偿孙琪10000元。
7月12日,吴英又到孙琪家闹事发生冲突,报警后,警察将吴英带走。
7月18日,孙琪回家上楼时听到吴英与他人在楼道说话,之后吴英下楼路过孙琪时,在楼道内与孙琪发生口角,随后二人厮打在一起,厮打过程中吴英将孙琪推倒致使其头部再次碰到墙上(孙琪因4月份受伤还未完全康复,撞到头部后感到头晕)。被邻居听见后将二人拉开,邻居将吴英拉下楼,孙琪则上楼回家。
回到家后,孙琪又听到吴英在其家门口骂人,开门后发现吴英拿着扫帚要打人,孙琪顺手拿起家门口的空心塑料棍挡了一下,但是被扫帚打折了,吴英打折塑料棍后继续用扫帚打孙琪,致其头面部受伤,在争抢扫帚过程中,孙琪右手挫伤。事后,二人分别住院治疗,经诊断,孙琪轻型颅脑损伤,左侧颞顶部软组织挫伤,住院7天,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合计21678.6元;吴英左胳膊及左手小手指受伤。出院后,二人分别将对方起诉至二道江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依法接受法律制裁。
开庭审理时,双方各执一词,均认为错误在对方,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为确认案件事实真相,承办法官到派出所依法调取了行政卷宗以及双方的笔录,在了解事实真相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系亲友关系,于是以此为契机,巧打感情牌,反复做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均同意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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