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赌博赔光了所有积蓄,有人投资输进去整幅身家,有人只是签了个字,就得掏光家底替别人还债……去年,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8年,韩某向李某借款6万元,出具借条一份,约定月利率1.5分,刘某为担保人。2020年,韩某给李某出具还款计划一份,约定本金和利息共计84300元于2020年10月25日还清,五个月利息后算,刘某为担保人。但约定还款日期已过,韩某却仍未还款,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李某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将韩某与刘某告上法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我院认为,韩某与李某之间构成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李某已经向韩某交付借款,韩某没有按约定返还借款和利息,应当承担返还借款和利息的责任,因双方约定的利率超出了法律规定,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刘某作为担保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应承担连带责任。
很多人像刘某一样,碍于亲情、友情为他人做担保,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签下了名字,没成想却惹了大麻烦,这是因为在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第十八条规定了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规定了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在最新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障义务的抗辩理由。
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民法典》之前的保证法律制度,重点考虑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连带保证人由于没有先诉抗辩权,其承担的责任,要比一般保证更为严苛,如果采取推定的方式,直接认定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人们经常会感觉这有些不太公平。从《民法典》开始,法律同样侧重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大大降低了保证人的责任承担。债权人要对自己的借贷风险,承担最大责任的时代来临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便为别人担保,如果无法拒绝,一定要对债务人的信用、资产实力认真评估,或者是要求他提供相应的担保,以防发生风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其次,签署合同一定要问清楚、看清楚合同内容。不要觉得只是签个字就可以帮助到朋友,大笔一挥,有可能让你负债累累。
(胡金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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