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赔偿谅解了,不能撤销案件吗?人不能马上放出来吗?为何还要判处刑罚啊?”
网友们,你们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疑惑呢?今天,就来普及下:如果赔偿谅解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获得多大的从宽处罚幅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轻的幅度跟只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和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轻幅度稍有差别。
而对于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则更要从严掌握,具体到实务中,有赔偿谅解情节的可能这样量刑: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犯,没有前科劣迹,认罪认罚,已赔偿谅解,且实际要判处的刑期在三年以下的。如果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可以作不起诉处理,如果仍须提起公诉的,赔偿谅解了一般可以获得缓刑处理,这也符合《刑法》规定缓刑适用的条件,但是只赔偿不谅解或者只谅解未赔偿,则要个案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但是,部分赔偿谅解的犯罪嫌疑人本来有机会获得适用缓刑条件的,又因为自己“作”(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被取保候审后不按时出庭,也可能在宣判时直接被法院判处实刑。所以,在赔偿谅解被取保候审后,也不要得意忘形,应尽的法律义务还是得遵守。
2.如果犯罪嫌疑人犯的罪行较重,有犯罪前科,或者构成累犯,即使已赔偿谅解,一般仍会判处实刑,只是会比没有赔偿谅解的要从轻处罚,但是不能跨档减刑。
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会质疑赔偿谅解能够从轻是有钱人花钱买刑?这样的想法可能是对有钱人的偏见,也是对这项政策的误解。
从轻处罚并非法定从轻,而是酌情从轻,从轻的幅度还要结合犯罪手段、犯罪目的等综合考虑。另外,该项政策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也适用于每个犯罪嫌疑人,并不会偏袒某部分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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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王慧)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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