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武小雅)最近,丹江街道多个小区业主反映寄放到家附近的几个超市的快递包裹不翼而飞,查阅物流显示已签收,咨询快递公司表示已经配送到位,网购物品的快递包裹究竟去哪了呢?业主调取小区监控后,一名男子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盗窃罪案件,判决被告人石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石某是某小区的一名业主,因自己的快递被放置在超市时丢失,石某对自己损失感觉非常的愤怒,便动了歪脑筋,那时的一段时间,他都佯装去超市取快递,顺手牵羊的拿走其他人的快递,被盗物品有雪地鞋、湿巾、毛衣、食品等物品,案发后,被告人石某退还各失主款物。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石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其犯罪行为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作出上诉判决。
法官寄语:
身为一名成年人,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因为自己的利益有所损失,便去损害他人利益,石某其多次实施偷盗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也干扰了快递员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少快递员自行赔付被害人的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希望大家也能引以为戒,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窃取不义之财。除了遵守法律法规以外,更要守住自身的道德底线,千万不要因一念之差,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此外,小区业主尽量选择当面签收快递包裹,或者将快递包裹置于快递柜中,一旦发生包裹失窃现象,应当及时联系调取小区监控或报警处理。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