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暑假又开始了
较长的假期也是旅行的好时节,
出行安全是孩子们暑假的重要防范点。
如何让学生安全快乐地度过这个暑假呢?
今天整理了法律小知识,
快来看一看吧。
案例:
小许是三年级的学生,利用暑假和爸爸妈妈乘高铁去游玩。可在高铁列车上,小许刚上车就发现自己的座位被大个子叔叔霸占了。妈妈拿出票给他看,请他离开,这位“霸座”叔叔就是不肯起身,还一直告诉小许妈妈“凭什么,我就不让”,对于出现这种“霸座”的问题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持有效客票乘运义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提醒:
“霸座”行为不仅不道德而且违法!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形象,也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给青少年做了不好的行为示范。我们每个人应当做到文明出行,拒绝霸座,共同创建良好的乘车环境。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刘蕾)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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