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以案为鉴|盲目攀比 债台高筑的80后会计挪用百万公款

发布时间:2021-09-2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以案为鉴|盲目攀比 债台高筑的80后会计挪用百万公款 

  “我对不起年老的父母,现在他们还为我操碎了心……”面对自己犯下的罪行,80后的李思思深深自责,流下悔恨的泪水。

  李思思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凤梧镇人民政府原会计。2020年11月,因犯挪用公款罪,李思思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正值大好青春的她为何走上违法之路?

  “2013年,祸根开始被我埋下……”李思思在忏悔书中写道。

  这一年10月,她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乡镇干部,担任会计员,每天就是做账、管账。她看到以前的同学、身边的朋友穿戴比自己好,生活过得有声有色,感到自己的工作枯燥单调,觉得自己样样不如人。

  她开始热衷网上购物,疯狂网购各种护肤品、高档服饰,与别人比穿着、比消费、比娱乐……样样不甘人后。

  “被留置的当天上午,她的手机还收到几条包裹送达的快递信息。她对这些快递念念不忘,请求办案人员转告同事代收。”办案人员说。为了参加朋友婚礼,李思思花2000多元网购了一套晚礼服,当时她每个月到手的工资不到3000元。

  玩网络游戏是李思思工作之余消遣时光的“最佳”方式,她渐渐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迷失方向,有时一次就要花销上千元。李思思被留置后,办案人员在搜查她的办公室时,发现一大沓已用过的网络游戏充值卡。

  事实上,李思思的工资收入根本无法满足她在网游和网购上的消费,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她通过办理信用卡不停刷卡提现,刷卡之后再办理分期,还了一期又去刷卡提现,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入不敷出、负债累累。

  2014年1月,镇领导让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李思思去接收一笔10余万元的账外资金。面对这笔钱款,以及渐渐逼近的信用卡还款日,李思思动起了歪心思。“单位领导不会那么快用这笔资金,先借用来还个人信用卡欠款再说,以后再以现金分期的方式提出来补上。”

  她心里很清楚,这么做将意味着什么。她内心挣扎,备受煎熬,然而侥幸心理最终占据上风,她决定铤而走险。

  接下来的几天,她一直惴惴不安。可是怕什么来什么,没过两天,单位领导就要求她将这笔10余万元的款项转给出纳。她强作镇定,把目光转向单位公务经费,决定从公务经费中转款,以此掩盖自己的罪行。

  从政府对公账户中转出三公经费充当那笔账外资金后,她一直怕事情败露,却没想到这么拙劣的伎俩竟能蒙混过关。她庆幸之余开始心安理得,胆子也越来越大。

  随着信用卡开支越来越多,李思思在挪用公款这条错路上越陷越深、不能自拔。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李思思利用担任平果市凤梧镇人民政府财务会计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57万余元,大部分被她用于网购、玩游戏等个人消费。

  “工作才四个月,就开始搞钱,李思思的胆子太大了。而且她的手法很简单,就是直接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开支后挂账,简直明目张胆。”办案人员说。

  2017年6月,单位委托会计公司整账,李思思挪用公款的问题浮出水面。2020年7月2日,李思思被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7月30日,李思思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该案发生后,平果市纪委监委督促凤梧镇抓好以案促改,细化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杜绝出现虚假发票、白条报销费用现象、“账外账”“小金库”等。该镇还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防治长效机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督查,查堵财务管理漏洞。(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中国法治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