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作札记 | 从水火不容到握手言和
“过去不愉快的事情就翻篇了,以后我们还是好兄弟。”今年6月,经过漫长的调解,我们终于见到了沈家兄弟重归于好的样子。此前,兄弟俩一直处于“水火不容”的状态。
“我什么都不图,就是要把他搞下去!”弟弟沈某某与哥哥沈某林不和多年。
沈某林是溧阳市南渡镇某村小组组长。自2018年10月起,沈某某向多个部门反映沈某林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相关部门收到的来自沈某某的举报信内容大多含糊不清,没有具体事实。经核查后,相关部门将“反映不属实”的结果答复给沈某某,但他拒绝接受,继续举报。
2020年1月,江苏省纪委监委将相关信访件列为交办件转至溧阳市纪委监委。同年3月,溧阳市纪委监委指定我室(第三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办理该信访件。
受理该信访件后,我们并没有以大多数问题属于重复信访而简单复印前期案卷书证了事,而是认真阅读信件中反映的问题,研判发现,该案存在问题多、事情杂、时间长的特点:不包括重复问题,沈某某前后已经反映了27个;时间跨度长,从1998年土地承包问题至2015年土地确权问题;问题类型杂,涉及土地确权、征地补偿等方面。
事隔多年,有可能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却一无所获,但我们下定决心把这事的来龙去脉弄清楚,给沈某某一个交代。我们决定先跟他见面聊一聊。
“我不相信你们,你们以前调查过的,会包庇他们的。”沈某某说完就“砰”地关上了门。没想到第一次就吃了“闭门羹”,但我们选择“三顾茅庐”,并将其反映的问题逐条摘录,逐条查证,进行精细化初核。
由于年代久远,不仅原有地形地貌已经改变,而且村干部换了好几任,有些账目更是不清,取证难度较大,核查初期我们就遇到了“瓶颈”,感到举步维艰。在土地承包、土地确权、征地补偿等专业知识上,我们也是个“门外汉”。
于是,我们采用“1+1+4+X”协作区办案模式,充分发挥“审查调查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乡镇纪委+信访室”协作办案优势,统筹人员力量和办案资源,选派农经、国土等专业人员一起参与核查。
此外,在核查过程中,我们落实《溧阳市纪委监委实名检举控告“3+X”反馈办理办法》,主动多次向沈某某反馈核查进度,针对他关注度较高的问题,我们邀请他现场见证核查,并请专业会计计算账目明细,为他答疑解惑。
就这样,我们将多方收集到的碎片化信息拼凑、串联,经过有条理的纵向、横向关联比对,最终确定沈某林存在两个违纪事实。
核实后,沈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案件到此结束,但我们的工作还没有结束。此后,我们通过多方沟通化解了兄弟俩多年来的恩怨,让他们握手言和。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沈家兄弟重归于好,也让我对信访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一方面,我们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不放过每一个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把事实调查清楚,给群众一个交代;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尽可能地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从源头化解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许静 作者单位:江苏省溧阳市纪委监委)
中国法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