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石玉芳)家里办喜事时,由于客人多,事务忙,有些主人随意将红包放在包包里,又不将包包放好锁好,最后被别有用心的“客人”盯上了。这不,这家人就在摆喜酒的时候损失了5000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梁某杰。
还不到二十岁的梁某杰,平日里不务正事,又要面子,喜欢吃喝玩乐,当没有钱时,就想着去盗窃。梁某杰曾因盗窃他人手机被抓获,之后不仅不悔改,又重操旧业。
2021年10月中旬的一天,梁某杰一个朋友的同学结婚,在村里摆酒席宴请宾客,梁某杰和其朋友也一起去主人家里吃宵夜喝酒。吃到凌晨一点半左右,这家人全部睡觉了,其他几个人还在继续吃宵夜喝酒,梁某杰心想,“发财”的时机到了!梁某杰趁其他人不注意便走出了厨房,上到主人二楼后,进入右手边第一个房间,看见房间角落的一个凳子上放有一个挎包,且挎包是打开的。他发现挎包里面有一个钱包和大量的红包,于是迅速将钱包里的钱还有一部分红包塞进了外套的里袋,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又继续下到一楼吃宵夜喝酒。
一直吃喝到凌晨2点半左右,梁某杰就提议去贵港市某酒吧玩,走的时候还把主人家的两串车钥匙也顺走了。他开着借来的小车从主人家出来后,找了一处地方停车在路边数钱,一共偷得现金人民币5000元。当晚他就将偷来的钱拿去酒吧吃喝玩乐,挥霍得所剩无几。第二天晚上又继续去酒吧吃喝玩乐,将剩下的钱全部挥霍一空。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梁某杰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具有社会危险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批准逮捕梁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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