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周光鸿)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坚持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协同并进,将执法司法与普法宣传同步开展,聚焦庭前、诉中、判后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着力基础夯实,强化未成年人审判组织保障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开展。主动适应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特点与规律,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明确涉未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理范围和分流口径,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高效有序。2020年以来,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家事纠纷905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配强审判力量。选配4名有爱心、有经验、有能力、有兴趣的“四有”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从教育、妇联等部门选聘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案件陪审;引入心理干预机制,聘请2名常驻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针对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结果,定制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的方案。
三是注重设施建设,夯实审判要素。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环境因素,打造少年法庭、圆桌审判庭、温馨调解室等“两庭五室”,助力涉未成年人案件从机械、被动审判到感化、温馨审判转变。联合团区委等部门共同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童伴之家”,搭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平台。2020年以来,依托平台,开展未成年司法保护活动9次。
开展各类送法进校园活动
着力权益维护,强化未成年人审判职能发挥
一是优化刑事办案理念,加强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等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严格落实指定辩护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秉承庭前调查、庭审教育、庭后回访理念,做好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2020年以来,对未成年人开展庭审教育14次,回访帮教19次。
二是践行优先保护原则,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涉未成年人损害赔偿、抚养费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并通过减缓免诉讼费、指定法律援助等形式加强对经济困难未成年人家庭的司法关怀。在离婚、抚养等案件中,涉未成年人抚养、监护等问题的,引导当事人从儿童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亲权诉讼,充分尊重并优先考虑未成年人利益,用更加柔性的方式化解家事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家庭矛盾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是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路径。会同检察、公安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维护女童人身权利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和推动未成年保护工作开展。实施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选聘10名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开展庭前调查调解、判后回访帮扶,引导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切实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8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1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让“依法代娃”成为家长必修课。
着力职能延伸,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服务
一是注重判后延伸帮教。组建2个回访帮教队伍,联合团区委、学校、社区矫正机构实施帮教措施,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促进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融入社会。整合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社会捐助、民政救济等资源,尽力为特困未成年人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关爱,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问题少年”出现。2020年以来,通过电话回访、家庭走访等方式,对95起案件113名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被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
二是发挥司法建议效能。将司法建议作为延伸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途径,针对审判中发现的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够等问题,从司法视角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促进各领域、行业和人群改进工作方式和理念,用司法凝聚各方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0年以来,发出与未成年人保护有关的司法建议8份,被建议单位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取得良好实效。
三是织密普治宣传网。将“请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将未成年人请进来旁听案件庭审、参观法院文化建设场所,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通过“一镇一法官”“法治副校长”等工作载体,20名法官主动走出去深入乡镇、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被省高级法院等多家宣传平台报道。借助新兴媒体平台,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作普法视频等方式,搭建起覆盖广、维度多、质量高的法治宣传平台。2020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8次,制发各类普法宣传信息61期,覆盖未成年人8000余人。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