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孙媛鑫)5月30日上午,通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庭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四位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与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林,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政鑫,党总支副书记付晶进行了座谈。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原告(某公路工程公司)与被告(某村村委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开展后,于2018年10月竣工,原告经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单。双方经工程决算总金额为120余万元。工程结束后验收后被告一直未给付工程款,一拖再拖,时至今日分文未付,其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起诉至通化县人民法院。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民事庭承办法官释明并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2022年6月给付原告工程款120余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当场向双方出具调解书,现该案调解结案。
庭审后,原被告均向法官表达了谢意,感谢通化县人民法院能够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能够依法审判,并认可法院的调解结果。
【座谈中】
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认为通化县法院庭审秩序井然、节奏紧凑、程序规范,充分肯定了本次旁听庭审的效果,以及近年来县法院为促进依法行政和通化县域建设做出的重要贡献。县人大法制委马艳华主任从严格公正司法、做好法治宣传等方面就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表示,接下来要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推进我县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副院长马林表示,通化县法院将进一步尝试扩大旁听庭审的范围和内容,多选取一些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开展旁听活动,通过旁听活动的持续开展,不断推动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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