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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南溪区法院扎实开展“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1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周光鸿)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决策部署,采取“三四三”工作法,聚焦案件办理诉前、诉中、判后全流程发力,扎实开展“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专项活动,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推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走深走实。

  采取三项措施,力求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一是紧盯诉讼服务完善拓展。以“互联网+诉讼服务”为依托,全面推行网上立案、送达、调解和庭审,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增设智能云柜,配备法院综柜便民终端,给群众带来智能高效的诉服体验。绘制“一心多点”诉讼服务网状图,立足诉讼服务中心,打造1个“枫桥式人民法庭”,设立6个“诉讼服务点”,搭建3个“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形成矛盾纠纷诉内、诉外协同治理新格局。

  二是强化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设立诉调对接中心,线上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特邀调解、行业调解等各方力量,线下邀请骨干律师、家事调解员入驻法院,开展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推动律师调解正规化运作、家事调解室常态化运。今年以来委托、委派调解1125件,调解成功率达49.69%。

  三是突出司法确认功能作用。明确司法确认的受理范围、启动主体、确认程序等,制作《司法确认申请书》《司法确认决定书》等规范文本的样本,统一司法确认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诉前调案件办理,在用好诉前调确、诉前调书案号的同时,杜绝将诉前调程序异化为立案难的“蓄水池”,将纠纷止于诉前,减少同案衍生。

进行诉前调解

  抓住四个关键,确保案件审理高质高效

  一抓案件办理繁简分流。优化案件办理繁简分流运行机制,明确案件繁简类别、分流期限、审批流程等内容,搭建案件二次分流模式,形成繁、简团队分流有序、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办案模式,实现“简案快审质量有保障,繁案精审效率有提高”。今年以来新收民商事案件1311件,速裁案件在院平均审理天数仅33.4天。

  二抓小额诉讼推广适用。坚持强制适用与合意适用相结合,对立案审查阶段识别出的满足法定适用条件的案件全部纳入小额诉讼程序。对满足合意适用条件的案件,主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均同意或无异议的,制发《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一次性告知权利义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纳入审管通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督促法官应用尽用。今年以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83件,适用率达17.56%。

  三抓案件质量评查监管。将案件质量监管与审务督察深入融合,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案件评查和审务督察,对程序处理不规范、实体处理不公允、信访反映突出等方面的问题开展重点评查和督察。将评查、督察结果与绩效考核、奖惩、干部选任相结合,倒逼干警落实案件质量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开展各类评查、督察8次,制发通报5期,查纠案件质量问题1个。

  四抓“两个会议”职能发挥。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议事规则,规范“两个会议”运行流程,明确十三类必须上会讨论的情形,推动专业法官会议咨询、过滤,审委会决策、把关功能作用的发挥,避免类案冲突和裁判标准不一,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召开“两个会议”52次,讨论案件137件,专业法官会议咨询意见采纳率98%。

开展案后回访

  开展三项工作,着力提升裁判法律效果

  一是开展判后答疑。秉持疑难案件刚性答疑,一般案件倡导答疑理念,细化法官判后答疑任务数量,建立判后答疑工作台账,依托面对面答疑、电话答疑、视频远程答疑等便民举措开展答疑,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开展判后答疑359次。

  二是注重庭后回访帮教。对涉民生、弱势群体案件庭审结束后开办“庭后五分钟”普法小课堂,法官进行现场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产生合理预期。常态化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判后回访帮教工作,综合运用社会帮扶、心理疏导、民政救助等手段,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睦和谐。今年以来开展庭后普法、判后回访12次,工作开展情况被多家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告。

  三是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把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到审判阶段,将《执行通知书》附到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中。明确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及不履行将被采取的司法惩戒措施,实现审判与执行程序无缝衔接,在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增强执行震慑效果,提高执行效率。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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