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罗小清 杨仁杰)明明可以回家,却以“疫情”为幌子不履行判决义务;明明有可供被执行的财产,却不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出动干警20余人强制腾空被执行人杨某(化名)位于南溪区某小区的房屋,并将房屋交付给了买受人,用实际行动为申请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2021年10月,工商银行某支行因杨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工商银行某支行贷款本金30余万元及利息”义务,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未发现杨某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等财产,其名下仅有住房一套,系本案抵押房产。在将该套房产查封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杨某,杨某表示会配合执行,但因疫情严重无法返回,希望给予其一个月时间回来一次性结清欠款。执行法官将该情况与申请银行沟通后,银行也表示理解,愿意给予杨某一个月时间。
邀请社区干部和物业工作人员共同见证
时间届满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杨某,杨某继续之前的说辞,表示待疫情结束后当面向银行偿还借款。经分析研判,执行法官意识到杨某可能在故意逃避执行,随即通过彩信、户籍地公告等方式向杨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传票传唤杨某配合法院对其房屋进行拍卖处置。但杨某拒绝接听电话,关闭手机,直接玩起了消失。
将房屋内的物品转运至指定地点
2022年4月,南溪区法院执行干警在社区代表、物业代表、派出所民警的见证和全程记录下对该房屋进行强制破门,其后顺利将该房屋公开拍卖。5月该套房产拍卖成交,执行法官向杨某发出限期腾空交付房屋公告,责令其自行腾空交付房屋。到期后杨某仍拒不配合执行,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强制腾空。
干警在转运物品存放处贴上封条
2022年6月20日,南溪区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在申请银行、社区代表、物业代表等见证下对杨某的房屋强制腾空。在三十多度的高温下,执行干警分工明确、行动有条不紊,历时2小时成功腾空房屋并交付给了房屋买受人,顺利将该案件执行完毕。
此次强制腾空行动,切实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以实际行动保障胜诉申请银行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